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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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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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19年11月7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一行4人,通过观摩庭审、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评议、座谈交流等系列活动,对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大武口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2019年以来,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84件,达到同期办理刑事案件数的55%以上,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办案效率。
在观摩庭审现场,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一起见证了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的2起危险驾驶案件,2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分别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接受法律处罚。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并采纳了该院指控的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2件案件的庭审时间不足20分钟。
观摩庭审后,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又来到该院,对部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进行了集中评查、评议。
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该院检察官始终坚持必须先向犯罪嫌疑人充分释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律师的意见,保障犯罪嫌疑人知情权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做到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检察官三方在场,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切实保障犯
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共同座谈交流中,人民监督员对该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总体情况给予了肯定和赞许。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人民监督员刘建文:今天的活动,让我感受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得“简案快审”、“庭审简化”得到了常态化现;通过“人性化办案”,法律上的从宽处罚,既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
下一步,大武口区检察院将认真总结办案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通过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